汉朝的时候,农民向政府交纳农业税,首先就要出卖农产品。而汉朝对做流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是采取歧视制度的,流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,是入“市籍”,即由专门的户口管理的,并规定这些人不准穿着丝绸衣服;不准携带兵器自卫;不准乘车骑马;不可以做公务员。象归入乐籍的就是对小姐们进行“阳光化管理”,都是歧视性的制度。而地主不受到限制,可以做公务员,但是地主是不可以干做买卖等 “贱业”的。
于是,晁错就向汉文帝说,每当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,这些流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就乘机哄抬物价,使农民们丰产不丰收;如果遇到不丰收的年景,农民们更是被迫向这些人借高利贷,最后不得不卖儿卖女卖田地。晁错认为,这是农民破产,土地被兼并的原因。
晁错建议,要解决三农的问题,就是要打破流通领域民营企业家的垄断,朝廷向地主打开卖官的渠道,让地主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,就可以给个官做,或者免罪(即交纳5万元以上死刑立即执行可以改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)。晁错说,这样做,地主就可以做官,农民可以先富后富,地主收租所得的粮食也有出路了,是一个双赢的方案。汉文帝接受了这个好建议。
晁错形式上为农民们解决三农问题,但实际上好处都让地主阶层得到了。农民们得到的实惠就是多了一个自由的选择:你是把粮食卖给王代表呢还是张代表,完全是你的自由。
原来地主阶层只是在政治上有优势,但没有商人那样财大气粗,由于缺乏经济基础,所以在政治上还有点收敛。这下子可就解放了,于是地主们可以放手致富了。地主们凭借着政治地位为经济保驾护航,而日益增长的经济地位又进一步加强了它们的政治地位,经济和政治都进入了良性循环的快车道。